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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条卷 发表于 2007-12-15 20:42

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杨择郡律师应邀到我院进行“解读物权法”专题讲座

本网讯(记者   严燕春)12月3日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择郡律师应邀在我院旭日学术报告厅举行“解读物权法”专题讲座。我院政法系秦兰英副教授、王鑫副教授以及部分师生出席了讲座。

讲座中,杨律师介绍了我国物权法的出台的历史背景及波折历经,认为物权法的出台不仅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治宣言,还是私人限制政府专权的权利保障书。接着,杨律师结合案例,阐释了物权法内容中“物权的定义”、“物权设立的条件”、“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土地征用、拆迁的相关规定”等问题,加深同学们对物权法的理解。

杨律师还告诉同学们:作为独立的个人,在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时,一定要注意合法性,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以平和的心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去获得。

据悉,此次讲座是我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中之一。本系列活动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办,我院法律促进会承办。

(编辑 陈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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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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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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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杨择郡律师[/align]
(摄影 郑俏杰 范濠响)

书筠 发表于 2007-12-30 12:13

:enjoy 看到我了

果条卷 发表于 2007-12-30 12:35

我也看到了:chahan

小J 发表于 2007-12-31 09:54

:bunaifan 我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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