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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如风 发表于 2008-4-22 23:39

有了男朋友的20个惨状

女生有了男朋友后的20个惨状。


一、没做你女友之前,我在你眼里是大才女。做你女友之后,你说:以前夸你那是假的,你居然相信,哎,女人就是笨!

二、没做你女友之前,我不知道什么是脚臭,做你女友之后,得天天给你洗臭得整条街的人都熏晕过去的臭袜子。

三、一个苹果,都给你吃。两个苹果,你抢大的吃,你说女孩子不能吃多了,少吃一点减肥。

四、同吃一条鱼,我让你吃鱼头、鱼肉、鱼尾巴,我只喝少量鱼汤,美其名曰:吃肉不如喝汤,其实是你说过你爱吃鱼,我不敢跟你抢。

五、你这么难看,我还说你帅。我这么漂亮,你还说我难看,除了你免强收了,否则这辈子都嫁不出去。

六、做你女友之前,出去玩你舍得为我花钱,做你女友之后,很少出去玩,偶尔逛街看上了一件衣服,你说:这件衣服不适合你,不买啦。

七、做你女友之前,我有很多好朋友,做你女友之后,只有你一个朋友(“朋友”前面多一个男字而已)。

八、刚认识我的时候,我朝你发脾气,你一句话都不说,事后我跟你道歉,承认我态度不好;做你女友之后,你朝我发脾气,我一句话都没说,事后你不道歉,反而用命令的语气说:以后要听话,知道吗?

九、做你女友之前,你经常夸我可爱,做你女友之后,你天天夸街口的小姑娘可爱。

十、做你女友之前,除了爸妈,从来没人敢凶我,做你女友之后,你经常凶我说:要不因为我是女人,你早打我了。

十一、做你女友之前,我没有缺点,做你女友之后,你老说我缺点,并勒令限期改正,还威胁说,如果达不成目标,你就不喜欢我,喜欢街头小妖精。

十二、你生日,我偷偷买了200块的衣服给你,骗你才50块。我生日,你买30块钱的衣服给我,说老婆最大的优点是勤俭节约。

十三、做你女友之前,你把你磁带弄断了,你笑着说没关系,还说我很可爱。做你女友之后,我把家里的磁带弄坏了,你气汹汹地说:谁让你瞎搞的!有你这么笨手笨脚的吗?

十四、你生病一次,我要瘦两斤。我生病一次,你反而胖两斤(你给我煮的东西基本不能吃,你很自觉地吃得残汤都不剩。)

十五、我没嫌你矮,你却嫌我高。

十六、没做你女友之前,在网吧里你怕我冻着了,把衬衣脱给我穿,自己穿个小背心;做你女友之后,烈日曝晒的夏天一,下午两三点,穿着小短裙的我,让你帮我打伞,你说:你有这么娇贵吗?

十七、没做女友之前,你请我看演唱会,做你女友之后,你说演唱会在电视看就好,外面很乱不安全,其实是懒、不想花钱。

十八、做你女友之前,我说小狗狗好可爱,你也说好可爱;做你女友之后,我说小狗狗好可爱,你生气地说:你去跟狗玩吧,我走了!

十九、我给你洗了N年的袜子,从没说过你的袜子有多臭。我特殊时候让你帮我洗个袜子,你说:这么臭的东西也要我洗?

二十、没做你女友的时候,你老要我主动帮我提东西;做你女友之后,我把包包给你提,你说要大男人给小女人提包,是折你面子。

。。。。。。。。。。。
女人的悲哀何止二十条啊~~~悲呜~~~~~

飘如风 发表于 2008-4-22 23:40

嘿嘿!
此帖纯属娱乐!
对应“有了女朋友的20个惨状”。

answeryp 发表于 2008-4-22 23:45

晕~~:daota :daota ~算是反击吗??

星期8 发表于 2008-4-22 23:48

马上飞掉。。。:smoking

白狐 发表于 2008-4-22 23:51

呃倒..如果做人女友得做成这样...我还是打光棍好了.........这样的男人也不值得要...

星空 发表于 2008-4-23 00:08

:daota
做男人做得这样,我去死好了...

飘如风 发表于 2008-4-23 00:10

[quote]原帖由 [i]answeryp[/i] 于 2008-4-22 23:45 发表 [url=http://www.huida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3048&ptid=20327][img]http://www.huida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晕~~:daota :daota ~算是反击吗?? [/quote]
:wunai :LookDownOn 笨到要死啊你!
偶都说了纯属娱乐了!

艾瓜 发表于 2008-4-23 11:04

:daota 在男士风度下,还有公平可言吗?这个词不知道让男人吃了多少苦!!!!!所以,有了男朋友不应该说惨状,应该列举其他好的方面啊!!!!!

蛋炒饭 发表于 2008-4-23 13:25

:whoop :whoop ,谁来做我女朋友?给我点温暖!!!:coq :coq

淡 发表于 2008-4-23 13:30

:wuyu 如果我是這樣的男人,我寧願死了算了.....

飘如风 发表于 2008-5-26 23:29

:missing 既然偶的姐妹帖上去了,这个也不能沉!~

edwintan 发表于 2008-5-27 12:24

[quote]原帖由 [i]白狐[/i] 于 2008-4-22 23:51 发表 [url=http://www.huida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3059&ptid=20327][img]http://www.huida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呃倒..如果做人女友得做成这样...我还是打光棍好了.........这样的男人也不值得要... [/quote]


那你继续光棍吧

edwintan 发表于 2008-5-27 12:25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有这么多不满的话,不如分手算了

lula 发表于 2008-5-27 14:11

所以说...还是单身的好~~!!:happy

东方之姿 发表于 2008-5-27 14:14

啊?不会吧??????????????

小C 发表于 2008-5-27 14:25

十二、你生日,我偷偷买了200块的衣服给你,骗你才50块。我生日,你买30块钱的衣服给我,说老婆最大的优点是勤俭节约。

这句我以为你要这么说
十二、你生日,我偷偷买了200块的衣服给你,骗你才50块。我生日,你买30块钱的衣服给我,却骗我说要300块

呵呵

beidou21 发表于 2008-6-14 14:25

哈哈,还是做光棍好,过光棍节不被歧视。

尾戒 发表于 2008-6-14 16:25

七、做你女友之前,我有很多好朋友,做你女友之后,只有你一个朋友(“朋友”前面多一个男字而已)。

这个确实很现实:dayanjing

无痕 发表于 2008-6-14 17:24

:fidget 不会吧?有一点点道理,但没那么夸张吧?:nianjing

wendy- 发表于 2008-6-14 19:09

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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