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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love 发表于 2008-4-25 01:09

立法,为了8300多万残疾人的切身利益

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24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敬请各位,小心犯法咯~

书筠 发表于 2008-4-27 00:19

呵,应该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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