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逃课游泳溺亡 学校被判赔4.7万
广州日报5月3日报道 中山市人民法院日前向记者通报了一个特殊案例,虽然学生是在校外游泳溺水身亡,但是学校仍然应该承担三成责任。(a&szZI
事件:上学途中逃课游泳
当天中午1时左右,在中山古镇某小学就读的阿文和同学结伴上学。途中,阿文看到河里有人游泳,不顾阿力和小伟的劝阻,脱了衣服就跳入河中,后不幸溺水身亡。 q7Pk Q z 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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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3时,阿文的班主任发现阿文等不在课堂,遂打电话给阿文父母,电话未打通。半小时后,校方被警方告知阿文溺水身亡,立即赶赴出事现场。6月19日,阿文的父母将学校告到中山市人民法院小榄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学校赔偿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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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学校是否缺乏监管6W8?%Qf:J1O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