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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hb 发表于 2008-5-16 14:54

恳请国务院下半旗为汶川大地震的死难者致哀

至5月15日16时,汶川大地震已造成四川灾区19509人遇难,102103人受伤,12323人被埋。这次汶川大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估计会超过5万人,其强度和破坏性均比1976年唐山大地震厉害,将造成了重大的伤亡和经济损失,举国哀痛!
l k j1?/A&h+?j 面对如此国难,作为一名法律学生,我从专业角度出发,同时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希望国家能从民生角度出发,为所有遭遇不幸的同胞们下半旗志哀。"qc1N2Zq0@-NI.^c`&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W\}K*C OM"n(`"Q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Yd-muX\,X#I.q'_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1b:VqG-iQUW.Jq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jx \-LR1n H-p/a9A4T:T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A PR4}T\!t*T*Op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Sl"g"\q'BV$wT'j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kU(mS3|+R"Q bi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2h+{G*Zv"u{`"|2|     依据此条下半旗志哀的情况为三种:一是国家领导人去世,二是对国家做出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人去世,三是重大自然灾害或灾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目前的情况,我国一般只有现任领导人逝世才会下半旗志哀,第二种情况因为认定工作难以量化,很少出现。而第三种,据我了解,我国自建国以来还没有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而下半旗志哀。
tqe2vH4if 我国每年发生的自然灾害数不胜数,因此在适用这一条款国务院也是慎重考虑,但是这次汶川大地震震惊了全中国,震惊了全世界。有人说,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了24万人共和国也没有下半旗,而这次为什么就要下半旗?这是否对唐山人民不公平呢?下半旗志哀的实际意义而在?
dY!B'|8zi:]Ot'q 我想,这些观点和疑问可以理解,但我想,每一件事情都要有一个开头。197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未颁布,因此不存在与这次汶川大地震适用《国旗法》下半旗的类比问题,更不可以说对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民的不公平。假如当年有《国旗法》,我相信国务院也会考虑适用的。另外,还有一点必须提及的就是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与贯彻落实,我们国家如今非常注重民生和尊重人权。而这次罕见的大地震国家如果能够下半旗志哀,为死难者降下尊贵的国旗,那么就能表达出国家对死难者的哀悼,体现一种现代人权观念,同时也符合国际潮流,符合人道主义,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当然我并不是说国家在这方面搞形式主义或者去讨好国际社会,重要的是这体现的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对于人的生命权的尊重,反映的是一种国家精神。我想这也能告慰死难者的在天之灵!
9R(]a8E Q~,aq9Rsr)Q:{6j 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的人们下半旗志哀,请从汶川大地震开始!

小萨 发表于 2008-5-16 17:36

:E5D51261 :E5D51261 我也正有此意~~

果条卷 发表于 2008-5-16 22:19

原来这个是师兄:jiaoza
.lO7tmH8r
o_Pr M~!L(Y'\
+P iy/X3Y1W 我也有过这个想法,因为看到外国的一些不是很大的灾难他们的政府也会下半旗致哀:huaquanquan

小白 发表于 2008-5-16 23:24

:huaquanquan 很好的想法

huanghb 发表于 2008-5-16 23:30

这个先例从汶川大地震开始.

小静 发表于 2008-5-17 00:14

恩,我很赞同!为远去的灵魂致哀!

huanghb 发表于 2008-5-17 12:19

大家拭目以待,看看我们的国家是否在这次事件中会下半旗。

易鼎天 发表于 2008-5-17 13:17

[quote]原帖由 [i]huanghb[/i] 于 2008-5-17 12:19 发表 [url=http://www.huida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9066&ptid=22105][img]http://www.huida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wO-f*hk v*yXB
大家拭目以待,看看我们的国家是否在这次事件中会下半旗。 [/quote]
;]#c&|$~ X2E.X-~,T Z 拭目以待?如果不会呢?
(cG9s yyc6`;O%I.\ 下半旗表达尊重和哀悼.但如果没有呢?
@CLF_)l9q 你想说什么?
S#H0\.u$?b4h6w\ 这样的倡议个人很支持.0^#O-f1cXf
但必须要有人通过某些途径去向有关部门表达,提出倡议,才有可能实现.
*B Cn'L)B(n'Y_i 在这里提出倡议,然后就说"拭目以待"不是很合适.
!\3\obX Ym 如果结果没看到自己想看的结果,是不是会因此而觉得失望?
TrQ}G,~&}DXy 现在忙于救灾,国家领导层注意都在救灾上.
XT#CK5d5\s#@7R 像这样没有先例,必须得有人努力去倡议才能实现的.i%O(NqxH(t
如果没能力去实现,也许只能说希望.M]1AW#af7D"p;F5o
我们希望这样的情况出现.
`d%R5z9i,`|&|
Q'c JJ:o%BU'k [[i] 本帖最后由 易鼎天 于 2008-5-17 13:19 编辑 [/i]]

huanghb 发表于 2008-5-17 16:25

我们知道,表达哀悼的方式有很多,而下半旗致哀就是方式之一。现在说拭目以待就表达了我的期望,表示我在等待事情的的发生,但我并没有表达如果没有会怎样怎样,所以如果最终没有下半旗志哀那么我也不会太过失望。
|b@;SP5i\ 你既然对我的想法表示支持,那么就表示也有所期待,那么你说拭目以待不合适,那你是不是认为你的支持也有所不合适呢?
/k\&Z!p"o5an*I 让我们以平常心拭目以待吧。

书筠 发表于 2008-5-17 19:53

而这次罕见的大地震国家如果能够下半旗志哀,为死难者降下尊贵的国旗,那么就能表达出国家对死难者的哀悼,体现一种现代人权观念,同时也符合国际潮流,符合人道主义,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当然我并不是说国家在这方面搞形式主义或者去讨好国际社会,重要的是这体现的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对于人的生命权的尊重,反映的是一种国家精神。我想这也能告慰死难者的在天之灵!
fL?V;T7d'AU fx 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的人们下半旗志哀,请从汶川大地震开始!
a z.M9V;zrb "|(c"mY r|[ I
赞同!现在各大网站都有开始在讨论这个问题,这个要求我想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关键是国家有没有这个想法了。但是我们要提议都不知道向谁提议,的确是一个比较悲哀的问题。

易鼎天 发表于 2008-5-17 20:07

[quote]原帖由 [i]huanghb[/i] 于 2008-5-17 16:25 发表 [url=http://www.huida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9139&ptid=22105][img]http://www.huida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u['^\&A2^!m 我们知道,表达哀悼的方式有很多,而下半旗致哀就是方式之一。现在说拭目以待就表达了我的期望,表示我在等待事情的的发生,但我并没有表达如果没有会怎样怎样,所以如果最终没有下半旗志哀那么我也不会太过失望。
GbjuT jb!I z7K ... [/quote]``i `1j_L#c
4U!T+t Vjl3e6W
UOG,?vIV
不好意思,我抠字眼了.

易鼎天 发表于 2008-5-17 20:14

[quote]原帖由 [i]书筠[/i] 于 2008-5-17 19:53 发表 [url=http://www.huida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9219&ptid=22105][img]http://www.huida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y"^4h4J6R9Ccg 而这次罕见的大地震国家如果能够下半旗志哀,为死难者降下尊贵的国旗,那么就能表达出国家对死难者的哀悼,体现一种现代人权观念,同时也符合国际潮流,符合人道主义,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当然我并不是说国家 ... [/quote]
tH |X&W@ 其实国家也是由人组成的,国家是个很泛的词.
*dHo%@7w!p 有时候说得了话,做得了事的是只是相关部门.
j ~%glu0u 不是国家想不想,而是相关部门有没有意识到.

huanghb 发表于 2008-5-18 20:18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oX8R'W"J 0`Jw|1d9S
国务院公告'i r]8n!FD+X%p
%r&w;\6T+X6c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huanghb 发表于 2008-5-18 20:20

此举值得大家赞赏,中国好样的!!

天吉r 发表于 2008-8-10 23:45

白癜风最大的危害来自于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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灏eo 发表于 2008-9-2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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