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本科学士学位的官方通知(学校文件)
[公告]关于学位的有关通知(学校文件)关于学位的有关通知
通 知
各系:
惠州学院第二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2006年6月22日下午举行会议,研究了200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问题,会议决定:
1、2007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2、2007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所要求的外语水平,参照2004届执行。即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达到合格(百分制)或达到425分(标准分制);
(2)校内的英语考试成绩,与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考试成绩(百分制原始成绩,或标准分折算为百分制的成绩),平均分数达到55分。平均成绩如有小数,对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字四舍五入取整。
3、对于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分两个类型给予一定的机会:
(1)因学习成绩方面的原因,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如学生本人申请延长在校学习一年,经重修部分课程,预期能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可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其延长在校学习年限;
(2)因在校期间受到过党团组织或行政处分方面的原因,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如学生本人对错误认识深刻,在校表现优良,并在受到处分之后、毕业之前的时间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个人排名前三位),学生本人可以另行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系审核、系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本次会议之前,各系在审议学士学位授予方面存在疑问和争议,按以上决定执行。对于执行以上决议可能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系逐个通知到学生本人。
请各系6月26日上午11点20分之前,将本系学士学位授予审查的完整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科,以免影响学位证书的正式签发。
惠州学院学士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i] 本帖最后由 04071116 于 2008-3-26 14:48 编辑 [/i]] 2006届?我们是2007届哦. 就是啊。。。应该找今年的啊 2007届的情况跟2006届一样 基本同意......没什么变动 ....我好像拿不到学位了... 不知道今年是不是这样呢? 现在是不是不会限制4科不及格就不给学士学位啊
是不是改成不及格学分达25分不给发?
知情人请讲下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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