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省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和程序
1、报考条件
我省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政策。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本次开设外语类考试,报考外语类考生需具备流利的报考语言能力。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07年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考生,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或“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其中一科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
2、报名时间
2007年6月10日至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