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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成“白色污染”主源 6月起将有偿使用

本主题由 eling 于 2008-1-10 21:23 设置高亮

塑料购物袋成“白色污染”主源 6月起将有偿使用

撰写时间: 2008-01-09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南方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封杀”超薄塑料购物袋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发展改革委要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须明码标价、另外收款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废塑料污染税将出台


  质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人有时候感觉不到幸福,是因为在幸福之床上躺得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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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好消息
向香港看齐了,香港特区在07年的下半年时期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了
希望能够从根本源头上解决好这一问题
找到绿色产品替代塑料袋是未来的发展目标

那这上半年要习惯带购物袋出门了
下半年去超市买东西才……

[ 本帖最后由 eling 于 2008-1-10 21:21 编辑 ]
人有时候感觉不到幸福,是因为在幸福之床上躺得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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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不要整天抱怨生活欠了你什么,生活根本就不知道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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