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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和谐之音”校园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 “和谐之音”校园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 “和谐之音”校园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转于校园新闻网)
各分会:



学院已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全院师生正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一轮发展的挑战。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共同营造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和谐校园氛围,院工会、学工部、团委决定举办“和谐之音”校园师生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五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

   旭日大楼广场



三、参赛对象

13个教学系(分会)、机关代表队、后勤分会、图书馆分会、老干代表队,其中艺术教育系分会、老干代表队作为表演单位参与演出。



四、参赛人数

教学系(分会)50--60人,其中教工人数15—25人,其他代表队不得少于30人。



五、内容与形式

每分会选唱一首歌,以歌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歌曲、校园歌曲为主。



六、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合唱比赛,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各分会于4月6日前将选唱的歌曲及合唱队名单送院工会。



七、奖项设置

本次合唱比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特别奖2个,优秀奖若干个,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院工会、学工部、团委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让我们的大学无悔,珍惜时间,珍惜大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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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赛对象

13个教学系(分会)、机关代表队、后勤分会、图书馆分会、老干代表队,其中艺术教育系分会、老干代表队作为表演单位参与演出。

ly 不知可不可以以论坛名誉参加呢?可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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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支持,
让我们的大学无悔,珍惜时间,珍惜大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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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现在可能还不够成熟哦
让我们的大学无悔,珍惜时间,珍惜大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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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今心 于 2007-3-12 13:36 发表
三、参赛对象

13个教学系(分会)、机关代表队、后勤分会、图书馆分会、老干代表队,其中艺术教育系分会、老干代表队作为表演单位参与演出。

ly 不知可不可以以论坛名誉参加呢?可以就好了~
老大你组队参加,哈哈,我们支持:whoop
仰望那片--深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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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植一束阳光 于 2007-3-12 19:37 发表

老大你组队参加,哈哈,我们支持:whoop
问题系学校准不准我们以论坛名誉参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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