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史密斯和他的儿子合演的《The pursuit of happyness》(中文译名:当幸福来临时)。
克里斯迦纳的形象,使演绎者威尔史密斯和本片收入了我的经典。
也许很多人由此片看到了好莱坞一贯人性至上的丰碑,很多人看到了史密斯表演的丝丝入扣,很多人看到了励志的振奋......而我看到的是一个破产男人内心的真实际遇。所以我的欣赏,也是为克里斯和自己唏嘘。
这类题材我想国内电影界是没法超越的,他们在下岗工人身上做过很多文章,没有令我如此感慨,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他们回避去触摸平凡人的灵魂。
回到克里斯身上,一个可爱的5岁男孩的父亲,一个只企盼生活一点点好起来的女人的丈夫,一个倾尽所有积蓄,梦想在医疗器械销售上掘到第一桶金的推销员,一个美国的普通平民,每天提着40磅重的医疗器械,忙碌的奔波在繁忙的城市。由于产品无法被接受,不知道什么时候,梦想变成了梦魇,克里斯失去了车子、房子,生活渐渐灰暗,妻子终于无法忍受这种看不到转机的日子,决定要离开他。妻子的离去无疑对克里斯是真正的打击,房子车子的失去,只是让人更有斗志,而一个亲人的离开,意味着独自面对压力和孤单的旅程。
不知道该不该责备这个女人,一个不能共患难共贫贱的妻子,我想,如果按惯有的思维,我会;而回头,我不会。人的命运也许就是这样,只有自己内心的精神支柱才是长久的,没有精神支柱,就无法面对人生的变数。
就这样,克里斯带着5岁的儿子,开始的是一种看不到希望的生活。而生活惟一的光亮,是克里斯梦想成为一个股票经纪人,在经历种种生活的尴尬、潦倒中,克里斯争取着从实习生到经纪人那1/20的机会。
电影里很多场景都是如此真实,带着5岁的儿子,克里斯尽力完成着培训,用“奔跑”的心态,推销器械赚取维持实习生六个月的生活费。从一次一次被房东驱之于门外;怀揣着花出去就不知道还能不能挣回来的,微薄得只能糊口的钞票;跟儿子住地铁站台的卫生间,住必须靠体力才争得的救济站;他努力的看准目标,生活惟一的亮点,拖着大衣箱和一套可以换洗的西装,牵着儿子,不停的在大街奔跑.......
我想克里斯随时都是绝望的,只是他还在努力的支撑,他相信的不是自己,他只是在生活的压力驱赶下,在麻木和绝望的边缘,释放出自己生活的勇气。
而幸福终于在6个月后来临,在脱颖而出成为一个经纪人的喜悦中,克里斯说,我把这一短暂的时光称为幸福。我想,这应该是,也不是。所有发生的苦难,对于走过而回望的经历者,它是幸福的,只能这样讲。对于还在经历的人,幸福永远都遥不可及,而这样的人很多,也许就是那19/20。
这些都归功于史密斯的表演和史密斯7岁儿子的天才演技。我不质疑好莱坞的模式化在电影里存在,但是,这部电影赋予观者更多的是对自身的关怀。没有象国内电影一样对谁开涮,或者要升华什么励志的精神。
